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校党委、行政的部署要求和学校“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4月10日起,全校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把“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纪律要求,对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明确的“小金库”问题纪律“红线”,对照清理整治8个方面的内容(即以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获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行为,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薄核算设立“小金库”行为,以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以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使用其他违法违规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逐一逐条、举一反三、全面细致,认真开展本部门、本单位 “小金库”清理整治自查工作,并于4月14日前及时上报自查情况统计表,签订“小金库”清理整治承诺书。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按照党委要求,在纪委书记王映平和副校长熊晶两位分管校领导的带领下,纪委办(监察处)联合计财处、审计处、资产处、后勤集团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等相关部门,组成四个专项督查组,迅速行动,深入全校59家二级单位,对自查清理工作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强化纪律要求,突出整治重点、划清“红线”,明确“底线”,督促抓好在全校范围内“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按步骤和规定时限完成。截止4月15日,学校59家二级单位已按上级要求完成“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自查自纠阶段性工作,自查面达100%,“小金库”清理整治承诺书做到校级领导、处级领导、重点部门部位科级干部和全体资金管理员全覆盖。学校纪委办(监察处)根据要求,按时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报送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学校“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重点抽查和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按照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步骤,正在有序推进中。学校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纪律不松,持续深入扎实抓好“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要求,将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长效工作机制,彻底清除“小金库”问题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