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免费资科大全党委书记 金幼和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推动,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阐释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大意义、内容对象、方法途径、目标任务,深刻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开展纪律教育、开展什么样的纪律教育、怎样开展纪律教育等重大问题,为新征程持续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党中央要求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2023年12月,党中央正式颁布了经过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和重要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本次《条例》修订,及时将我们党近年来在强化正风肃纪方面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转化为纪律规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律建设的科学认识和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充分彰显了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一是促进全党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于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地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地做到“两个维护”,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共同迈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要长期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具体的纪律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必然要求。新时代十年,党中央以铁的手腕推进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然而,也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时有发生。《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促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警醒意识、知止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治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深刻把握新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系统总结纪律建设理论与实践经验,先后三次对《条例》进行修订,始终严格遵循党章总纲领,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系统思维,确保科学立法,不断强化制度的严密性和有效性。新修订的《条例》共三编、158条,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纪律要求的红线和违纪处分的标尺更加清晰明确,纪律处分的理念也实现了优化发展。全体党员应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与规矩。首先,《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明确的总体性纪律要求,使党的纪律建设具备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色,总则中补充了“坚持自我革命”,以及“为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要点,并在具体章节中贯穿体现这一原则。其次,《条例》完善了确保党中央政令通畅的纪律条款,在政治纪律部分新增了对于忽视党和国家整体利益、搞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并将仅表态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为从违反工作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第三,《条例》为响应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安排,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并在分则的政治纪律部分增加了对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脱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耗资巨大而无益于民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第四,《条例》加强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损害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规定,新增了对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理条款。最后,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增补了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进一步完善了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迷信活动的处理处分条款。
二是强化全面管理和持续监督。《条例》以严为纲,通篇彰显严肃基调,在总则指导思想中增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问题、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表述,并明确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作为纪律处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表明严的立场不变、越往后越严。同时,《条例》分则部分细化了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以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贯通与联动,并着力于全链条、全流程、全覆盖的持续性作用。第一是责任贯穿全链条。不仅对党员干部未履行或不正当履行职责的行为制定处分规定,还补充了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罚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上任前就存在的问题负责,不得消极回避或推诿责任。第二是管理贯穿全周期。坚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精神,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推动早预防、早干预、早防御,使干部少犯尤其是严重错误。不仅补充针对在职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不廉洁行为的处分规定,也完善对离职或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利用原职务影响为亲友谋私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不因离岗而降低标准。规范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不当行为的处分规定,促使党员线上线下保持一致,牢记“网络非法律空白地带”。第三是对象全覆盖。将违规介入市场经济、司法及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展至全体党员,增强针对性,体现关注“关键少数”与管理“绝大部分”相结合。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领导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行为的管控,完善针对领导干部帮助亲属经营名贵特产提供便利,以及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未予以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警自省,树立廉洁自律、公正用权、清廉治家的典范。
三是培育和激发党员干部的勇气与担当。《条例》坚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将严格管理监督与鼓励积极担当相融合,针对性地制定纪律规范,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充满活力的政治生态和优良的工作环境。第一是鼓励党员、干部勇于斗争、正确履职。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引导党员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对在危机困难面前畏缩不前的行为予以处分。着眼于促进党员尽职尽责、规范用权,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予以处分。第二是推动党员、干部在深化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展现担当。始终维持党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在社会救助中偏袒亲友、明显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第三是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奉行好人主义、避重就轻的行为予以处分,充实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条款,促进有能力者上位、优秀者受奖、平庸者让位、低劣者淘汰。第四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完善总则中“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相关条款,要求根据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提供法规依据以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实行区别对待,促使党员正确立身行事、积极展现担当。并在分则中增加对滥用问责或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问责泛化滥用,以鲜明的政策和制度导向不断激发担当有为的内生动力。
四是坚定不移地强化党性、党风、党纪的三位一体建设。《条例》秉承明确指向、树立规范、整肃风气、增强免疫力的原则,同步推进磨炼党性、净化党风、严格党纪,不断拓展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确保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与纯洁性。首先,《条例》注重从党的辉煌传统中汲取纪律之养分,在总则中新增“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继承红色基因,提升党性修养。其次,针对“四风”问题的隐蔽滋生和变异,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处分规定,补充对违规接待、过度福利发放、未经批准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条款,并新增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规定,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新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最后,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引导广大党员追求朴素生活,新增对公务活动、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管理失职,以及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质,以优良的党风引领社会风尚。
五是强化执纪执法的连贯性。《条例》将纪律置于前沿,实现规矩、纪律、法律的融会贯通,并衔接纪律、法律、罪行的相互关系,推动党纪和国法中各项惩戒措施的综合运用,确保执纪精准、纪律与法律协同作用。首先,对纪法衔接条文进行完善,具体规定对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党员,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分,对于涉黄涉毒等严重损害党员资格、破坏党的形象的行为者,应当予以开除党籍。其次,促进党纪和政务处分的相互对应,明确规定对于在党组织之外担任职务的党员,如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应建议相关组织撤销其相应职务;对依法受到撤职及以上处分的党员,应根据《条例》予以撤销党内职务或更严重的处分。最后,借鉴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补充和完善从轻减轻处分的情形、党纪处分影响期的计算规则、共同违纪数额认定标准、经济损失的计算规则等内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互补、互促、互保,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有效实施。
三、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推进学校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对党的纪律建设看得很重、抓得很紧。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坚持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全党的一件大事。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始终把遵规守纪印刻在心中、熔铸于行动。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尽到关键责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凝聚起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精气神,形成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二是要坚持重点导向,不断提升党纪学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全在于遵守。《条例》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规定了党的各项纪律和执纪依据,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把学习重点聚焦到《条例》上,原原本本、一条一条把各项纪律规定搞清楚,把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考量等弄明白,一体把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体系,把严的基调贯穿党的纪律建设始终,做到学深学透学到位,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更加自觉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这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靶心所在、要害所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从行动上落实下去,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从身边事身边人中汲取经验教训,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让学习有重点、见深度、显成效。
四是要坚持结果导向,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纪律是党的生命线,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注重融会贯通学,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遵规守纪与敢作善为结合起来,把干净与干事统一起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学校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坚持逐章逐条学,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六大纪律”进行研讨,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并与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等贯通起来,用心学习、用心体悟,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要紧密联系实际学,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及时发现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细化整改措施。要抓好以案促学,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抓好以训助学,加强对《条例》的解读和培训,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真正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活力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