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云政外护[2019] 137号)要求,为支持和鼓励我校教职工深化与国(境)外高校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大开放力度,提升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现就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交流合作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所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均须持因公护照出访,出访时间、出访地点、在外停留天数等须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出访期间所使用的经费来源须是含有出国(境)预算的科研项目经费、可用于出国(境)的外拨经费、自筹经费以及其他可用于出国(境)的专项经费。
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安排相关人员出国(境)开展交流合作。
教学科研人员请填写附件1《2020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表》和附件2《港澳免费资科大全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
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出国(境)计划后,统一将所有表格于2019年9月26日15:00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邮件标题为**学院2020年因公出国计划)形式报送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聂陟枫老师(行政楼115室),逾期视为放弃。
电话:65098076,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20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表》
2.《港澳免费资科大全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
3.《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9月18日